USB摄像机的选型与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2-25 19:36:38
点击量:2776
摄像机的选型与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为确保系统总体功能和总体技术指标,摄像机选型要充分满足监视目标
的环境照度、安装条件、传输、控制和安全管理需求等因素的要求。
2、监视目标的最低环境照度不应低于摄像机靶面最低照度的
50 倍。
GB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3、监视目标的环境照度不高,而要求图像清晰度较高时,宜选用黑白摄像机;监视目标的环境照度不高,且需安装彩色摄像机时,需设置附加照明装置。
附加照明装置的光源光线宜避免直射摄像机镜头,以免产生晕光,并力求环境照
度分布均匀,附加照明装置可由监控中心控制。
4、在监视目标的环境中可见光照明不足或摄像机隐蔽安装监视时,宜选用红外灯作光源。
5、应根据现场环境照度变化情况,选择适合的宽动态范围的摄像机;监视目标的照度变化范围大或必须逆光摄像时,宜选用具有自动电子快门的摄像机。
6、摄像机镜头安装宜顺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并宜避免逆光安装;当必须逆光安装时,宜降低监视区域的光照对比度或选用具有帘栅作用等具有逆光补偿的摄像机。
7、摄像机的工作温度、湿度应适应现场气候条件的变化,必要时可采用适应环境条件的防护罩。
8、选择数字型摄像机应符合本规范第
3.0.5 条,第
5.0.2 条,第
5.0.3 条,第
5.0.4 条第
2、
8 款,第
5.0.5 条,第
5.0.6 条,第
5.0.10 条的规定。